据悉,本周三 苹果电脑与Beatle所拥有的出版公司apple Corp的商标诉讼案,终于要在英国伦敦的高等法院开庭。长期以来两家公司为了争夺“苹果”商标的所有权而争夺不休。
据了解,早在1991年双方就已经签订了协议,协议中约定苹果电脑不能进入音乐市场。但苹果电脑的iPod与iTunes音乐商店等诸多行为,让Apple Corp认为苹果电脑违反了协议。因而于2003年再度将苹果电脑告上法庭。 而苹果电脑可能将会以iTunes音乐商店只是一个“音乐档案的传送服务”,或是“iPod为一数据储存装置”这样的说法,来表示并没有直接进入音乐市场违反协议。而 这样的诉讼已是第三回了,两家公司分别在1981与1991年时对簿公堂,苹果电脑也分别为此支付了八万和两千六百万美元的和解费。
(第三媒体 2006-03-28)